英国制止活摘器官新法生效 媒体关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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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二零二二年四月底,一项新的英国法律——《健康和护理法案》(the Health and Care Bill)正式生效。该法律基于道德风险,禁止英国公民和英国国民前往中国以及其它国家购买器官进行移植。新法还将可能参与器官贩运的英国人,定为刑事犯罪。

这项新的立法是对现有英国法律的延伸,在英国现有的境内进行器官交易为非法的法律基础上,增加了域外条款。

英国的一些媒体大幅报道了这个消息。

英国《大都会报》(Metro),在以《如果与中国的活摘器官交易有关,英国公司“可能面临法律诉讼”》为题的报道中说:“英国公司已被警告,如果他们允许自己与器官贩运、活摘器官和谋杀有关,他们将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。”

报道表示,这个新的立法的通过,是由于一些致力于帮助结束中国活摘器官的议员们努力的结果。

亨特勋爵(Lord Philip Hunt of Kings Heath)在推动这个法案的过程中起了领导性的作用。还有持续的跨党派支持,包括利物浦的奥尔顿勋爵(Lord Alton of Liverpool)、里贝罗勋爵(Lord Ribeiro)、兰达夫男爵夫人芬莱(Baroness Finlay of Llandaff)、诺索弗男爵夫人(Baroness Northover)、玛丽・里默议员(Marie Rimmer MP)和影子卫生部长亚历克斯・诺里斯议员(Shadow Health Minister,Alex Norris MP)等上、下议院议员。

该报采访了顶级大律师韦恩・乔达什(Wayne Jordash QC),这位大律师警告包括NHS在内的英国医疗机构,如果涉及活摘器官将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。

他还说,医学期刊、大学、医院和销售医疗产品的公司等组织,都需要更加严格地检查他们的供应链、与谁合作以及对方就该问题的立场。例如,访问中国医院或接待中国医生的医生,可能后来会发现,自己分享到的是来自活摘器官所得到的技能。

报道还引用由杰弗里・尼斯爵士(Geoffrey Nice QC)领导的中国法庭得出的结论:中国的良心犯,例如法轮功修炼者,以及最近在新疆的维吾尔人,成为他们器官的目标。

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,但法庭的结果已提交给联合国,敦促世界采取行动。

中国法庭的发言人哈米德・萨比(Hamid Sabi)告诉联合国:“以受害者为受害者,以死亡为死亡,无可指责,无害;从活着的、和平的人身上切除心脏和其他器官,构成了本世纪最严重的大规模暴行之一。”

大律师乔达什还说:“逻辑和常识表明,活摘器官今天仍在继续。”

他告诉《大都会》,中国是全球移植行业的“主要参与者”,许多机构都与中国有联系,作为其供应链或培训的一部份。“移植行业中的一些侵犯人权行为,涉及我们所知道的一些最严重的罪行——危害人类罪,甚至可能是种族灭绝罪”,他说。

小儿外科医生马丁・艾略特博士(Dr Martin Elliot)曾领导移植团队并为中国法庭做出过贡献,他表示,“需要国际合作”来阻止活摘器官的交易。

英国医学协会(The British Medical Association)呼吁,在能够进入中国的器官移植系统的情况下,对中国的器官贩卖进行独立的国际调查。

英国《星期日快报》(Sunday Express),以《器官贩卖:英国人不再能够在境外购买器官》为题对新法生效的话题进行了大幅报道。

报道提及,中国法庭在六个月的时间里听取了医学专家、人权调查员和受害者的证据。法庭发现,近几十年来,法轮功的修炼者“肯定”被用作“活摘器官”的来源——维吾尔族穆斯林有遭受类似待遇的“风险”。

报道说,据称,受害者的身体被切开——有些人还活着——以取出他们的肾脏、肝脏、心脏、肺、角膜和皮肤,并变成商品出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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